近日,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《浙江省微型、轻型、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》。针对微型无人机(250g以下)、轻型无人机(250g-4kg)、小型无人机(4kg-25kg)划分了适飞空域(如图所示),真高120米以下的适飞空域可自由飞行,无需提交飞行活动申请。具体空域划定如附件。
对于真高120米以上空域、空中禁区、空中限制区级周边空域、军用航空超低空飞行空域、机场及周边区域、军事禁区、重要革命纪念地等区域设为管制空域。如需在管制空域范围内飞行,需向对应飞行管制分区的空中交通管制机构提出申请。